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违法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案件类别 |
1 |
(宜市食药监)食行罚(2017)1016号 |
江西樟邦药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案 |
江西樟邦药业有限公司 |
91360982698491664U |
杨文女 |
生产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没收违法所得432元,并处罚款50000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17日 |
365官方网站,2016年12月22日 |
食品 |
2 |
(宜市食药监)食行罚(2017)1009号 |
江西安顺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案 |
江西安顺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60985210006732 |
孙小丽 |
生产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一.没收“维多莱多维蛋白粉”违法所得壹仟叁佰陆拾元整(1360元);二. .罚款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三.没收 “维多莱”人参玛卡蛋白质粉(1千克)包装盒1500个;“京都安顺堂”QQ网友特强草本润喉糖40盒;“维多莱”多维蛋白粉1罐、铁盒1个)。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13日 |
365官方网站,2017年2月14日 |
食品 |
3 |
(宜市食药监)食行罚(2017)1002号 |
樟树市齐灵药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压片糖果案 |
樟树市齐灵药业有限公司 |
91360982705739235E |
陈绪洲 |
生产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压片糖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一、没收“辣木精片压片糖果”违法所得195元整;二、罚款70000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10日 |
365官方网站,2017年3月6日 |
食品 |
4 |
(宜市食药监)食行罚(2016)1026号 |
江西明月之珠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饮用水案 |
江西明月之珠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
360900210016161 |
张伟根 |
生产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饮用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一、没收违法所得5202元整;二、罚款50000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7日 |
365官方网站,2016年9月14日 |
食品 |
5 |
樟市管食处字〔2016〕89号 |
樟树市敏亮大米加工厂涉嫌加工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樟树市敏亮大米加工厂 |
91360982063455520A |
杨智敏 |
生产的“敏亮”牌大米经抽样检测镉超过食品安全标准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30000元上缴国库 |
主动履行 |
樟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3日 |
食品 |
6 |
樟市管食处(2016)83 |
江西冠联实业有限公司 |
彭世昌 |
360982210034609 |
彭世昌 |
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六)项 |
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
主动履行 |
樟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7日 |
食品 |
7 |
樟市管食处(2017)12 |
杨欠根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案 |
杨欠根 |
3622231963****6856 |
|
当事人销售的该猪肉未经检验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罚款1200元上缴国库 |
主动履行 |
樟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6日 |
食品 |
8 |
上市监械[2017]20号 |
江西金韩贸易有限公司降低经营条件案 |
江西金韩贸易有限公司 |
|
杜小金 |
擅自降低经营条件经营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1、责令改正;2、罚款15000元。 |
主动履行 |
上高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7日 |
器械 |
9 |
上市监食处字[2017]2号 |
李文刚经营无合格证明的食品案 |
李文刚 |
362202XXXXXXXX1017 |
|
经营的食品无合格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1、责令改正;2、罚款20000元。 |
主动履行 |
上高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6日 |
食品 |
10 |
上市监食处决字[2017]4号 |
易双平销售过期食品案 |
|
362201XXXXXXXX3634 |
|
销售过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1、没收过期食品;2、罚款15000元。 |
主动履行 |
上高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7日 |
食品 |
11 |
上市监食处决字[2017]050号 |
上高县华联绿色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案 |
上高县华联绿色食品制造有限公司 |
9.13609E+17 |
伍颂华 |
生产不合格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1、没收违法所得4440元;2、罚款5560元 |
主动履行 |
上高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0日 |
食品 |
12 |
高市监化罚决(2017)1号 |
高安市艾美佳人美容会所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 |
高安市艾美佳人美容会所 |
3622041991****4324 |
严婷 |
当事人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1276元;2、罚款724元。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23日 |
高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3日 |
化妆品 |
13 |
高市监公罚决(2017)11号 |
高安市百年佳丽美容养生会所对经营的化妆品进行虚假宣传案 |
高安市百年佳丽美容养生会所 |
3601211978****4629 |
万华玲 |
当事人对经营的化妆品进行虚假宣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罚款。 |
罚款100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17日 |
高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7日 |
化妆品 |
14 |
高市监食罚决(2017)25号 |
高安市水胭脂美容美体养生会馆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
高安市水胭脂美容美体养生会馆 |
5113211986****3500 |
许奉梅 |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罚款。 |
罚款200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23日 |
高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3日 |
化妆品 |
15 |
高市监个罚决(2017)42号 |
袁顺花、袁亚娟无照经营美容养生服务案 |
袁顺花 袁亚娟 |
3622041983****6140 3622041985****6129 |
袁顺花 袁亚娟 |
当事人无照经营美容养生服务 |
依据《无照经营查出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罚款。 |
罚款30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24日 |
高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4日 |
化妆品 |
16 |
高市监食罚决(2017)28号 |
江西益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馒头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
江西益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91360900667473383K |
章仁勇 |
当事人生产的馒头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罚款。 |
罚款150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23日 |
高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3日 |
食品 |
17 |
高市监广罚决(2017)2号 |
江西德泰生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利用广告宣传单发布违法广告案 |
江西德泰生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9136010079699473XQ |
屈峥 |
当事人利用广告宣传单发布违法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罚款。 |
罚款80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17日 |
高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7日 |
食品 |
18 |
高市监食罚决(2017)18号 |
涂立红无照无证经营餐饮服务案 |
涂立红 |
3622221975****8135 |
涂立红 |
当事人无照无证经营餐饮服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罚款。 |
罚款60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14日 |
高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4日 |
食品 |
19 |
高市监食罚决(2017)14号 |
幸海欧无照无证经营餐饮服务案 |
幸海欧 |
3622221979****721X |
幸海欧 |
当事人无照无证经营餐饮服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罚款。 |
罚款30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2日 |
高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日 |
食品 |
20 |
奉食罚〔2017〕40号 |
当事人涉嫌短斤缺两 欺诈消费者 |
奉新干洲前进大米加工厂 |
91360921L04805896A |
余鸿斌 |
当事人涉嫌短斤缺两 欺诈消费者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6条 |
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16日 |
奉新县市监局2017年3月16日 |
食品 |
21 |
奉食罚〔2017〕41号 |
当事人涉嫌短斤缺两 欺诈消费者 |
奉新县永兴大米加工厂 |
91360921083912178J |
周奕钦 |
当事人涉嫌短斤缺两 欺诈消费者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6条 |
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16日 |
奉新县市监局2017年3月16日 |
食品 |
22 |
奉食罚〔2017〕42号 |
当事人涉嫌短斤缺两 欺诈消费者 |
奉新县干洲桥头大米加工厂 |
9136092131461577XD |
周作庭 |
当事人涉嫌短斤缺两 欺诈消费者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6条 |
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16日 |
奉新县市监局2017年3月16日 |
食品 |
23 |
奉食罚〔2017〕65号 |
当事人无照经营餐饮和过期食品 |
骆自辉 |
92360921MA35W46A24 |
骆自辉 |
当事人无照经营餐饮和过期食品 |
食品安全法第124条 |
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21日 |
奉新县市监局2017年3月21日 |
食品 |
24 |
奉食罚〔2017〕31号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案 |
江西新华壹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奉新二 |
91360921MA35F4PU4T |
洪国星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案 |
食品安全法第124条 |
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13日 |
奉新县市监局2017年3月13日 |
食品 |
25 |
奉食罚〔2017〕63号 |
当事人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 食品 |
邱苏红 |
92360921MA35TGD01M |
邱苏红 |
当事人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 食品 |
食品安全法125条 |
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29日 |
奉新县市监局2017年3月29日 |
食品 |
26 |
奉食罚〔2017〕64号 |
当事人涉嫌未改正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 |
胡强 |
92360921MA35QYHU5A |
胡强 |
当事人涉嫌未改正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 |
食品安全法126条 |
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29日 |
奉新县市监局2017年3月29日 |
食品 |
27 |
奉食罚〔2017〕66号 |
当事人经营无生产日期食品 |
|
|
|
当事人经营无生产日期食品 |
食品安全法125条 |
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29日 |
奉新县市监局2017年3月29日 |
食品 |
28 |
(万)市监(市)罚决〔2017〕1号 |
陆涓(万载县新锦江购物广场金三角店)涉嫌销售不合格大米案 |
万载县新锦江购物广场金三角店 |
360922600129658 |
陆涓 |
销售不合格大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1、责令 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
已履行 |
万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03-28 |
食品 |
29 |
(万)市监(食)罚决〔2017〕39号 |
汤杰平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
汤杰平 |
|
汤杰平 |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1、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处以罚款人民币8000元,上缴国库 |
已履行 |
万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03-28 |
食品 |
30 |
(万)市监(器)罚决〔2017〕1号 |
江西省海川药业有限公司涉嫌外包装说明书与经备案的内容不一致案 |
江西省海川药业有限公司 |
91360825690995534L |
卢宗爱 |
外包装说明书与经备案的内容不一致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1.责令改正;2.处20000元罚款。罚没款共计人民币贰万(20000)元整。 |
已履行 |
万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03-23 |
药品 |
31 |
袁区市监食处字[2017]5号 |
易黑带无证经营案 |
易黑带 |
- |
易黑带 |
无证经营 |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8000元,上缴国库。 |
主动履行 |
袁州区市管局2017/3/27 |
食品 |
32 |
袁区市监食处字[2017]8号 |
宜春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中山路店使用超过保持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
宜春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中山路店 |
913609025965284000 |
|
使用超过保持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对过期的食品原料予以没收;3、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
主动履行 |
袁州区市管局2017/3/27 |
食品 |
33 |
袁区市监食处字[2017]16号 |
宜春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中山路店销售过期食品案 |
宜春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中山路店 |
|
|
销售过期食品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对过期食品予以没收;3、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
主动履行 |
袁州区市管局2017/3/27 |
食品 |
34 |
袁区市监食处字[2017]6号 |
宜春市袁州区老字号烤禽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食品案 |
宜春市袁州区老字号烤禽有限公司 |
3601051969****001X |
潘勇 |
无证经营食品 |
食品安全法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23000元,上缴国库。 |
主动履行 |
袁州区市管局2017/3/24 |
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