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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宜春中奇金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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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中奇金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违反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二十五条,
未
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对其处以:
1
、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
2
、并处1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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